广西思贝律师事务所
思贝成果ACHIEVEMENT
思贝成果
思贝成果

【思贝·刑辩实务】会见工作要点与避坑指南(附笔录模版)

2025-03-20 14:41



会见是刑事辩护的重要环节,贯穿于刑事诉讼案件的全过程。辩护律师通过会见,了解案情、核实证据、形成辩护策略,并为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(以下统称“当事人”)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。如何才能顺利会见?如何在短时间内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帮助?会见的风险有哪些?怎么避坑?通过下文全了解。

会见前准备


01

委托手续准备

1.“3+1证”:根据法律规定,律师会见在押的当事人,需携带律师执业证书、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(即会见介绍信)或者法律援助公函;而实务中,还有一证必须提供--亲属关系证明,因在刑事诉讼中,只有当事人的监护人、近亲属有权代为委托辩护人,所以除了带齐“三证”,还需提交委托人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如:户口簿、结婚证、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。


2.委托书注意事项:首先,委托书中应注明具体罪名、委托的诉讼阶段(如侦查、审查起诉、审判阶段);其次,在第一次会见时,应先征询当事人是否同意委托律师为其提供辩护,并由其在委托书中签字确认;第三,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,因实务中不少看守所对此作要求。


02

法律知识准备

检索、梳理涉案罪名的相关法律法规、司法解释,量刑标准,同类案例等资料,为会见做好充足的专业准备。


03

看守所预约

可通过2种方式预约会见:电话预约、网上预约。


电话预约:会见前可通过电话询问看守所,了解律师是否可以会见、会见需要提供的材料、看守所具体位置等信息,并预约会见时间。【链接:广西区内看守所会见地址、预约电话)】


网上预约:大多数公安部门都开通了网上预约通道,如广西区内可通过【链接:“桂警通办”APP】预约会见。


会见工作要点


01

了解案情,提供法律培训

1.律师会见“三了解”:一要了解案件情况,包括当事人涉案事实、罪名、犯罪数额、同案人情况,无罪辩解,罪轻罪重的量刑情节,既遂、未遂等犯罪形态,涉案物品查封扣押情况等;二要了解讯问情况,通过了解办案人员的讯问情况和当事人的回答情况,预测办案机关掌握的证据状况和侦查方向;三要了解真实情况,如当事人有无实施、参与违法犯罪的行为,有无聊天记录证实?律师需要了解实情,否则可能产生误判,甚至形成错误的辩护策略。


2.律师会见“两培训”:一是普法培训,包括罪名培训、流程培训、权利培训,使当事人对涉案罪名、定罪量刑标准有所了解,对刑事诉讼流程心中有数,形成自我辩解的意识,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;二是技能培训,零口供是利还是害?如实供述是什么都说吗?如何为自己辩护?认罪态度怎么把握……?这些问题需要辩护律师有效帮助当事人应对。


02

核实证据,沟通辩护策略

律师在会见中向当事人核实证据,可让当事人对案件的证据状况有深入的了解和判断,从而对案件走向有更清晰的认识。进而,辩护律师在研判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,无罪辩点在哪里,罪轻情节有哪些,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,是否认罪认罚等方面更容易与当事人达成共识,这其实也考验辩护律师在辩护策略方面的专业技能、实务经验与智慧。 


03

庭前辅导,沉着应对庭审

庭审是刑事辩护的关键阶段,律师需在会见中为当事人进行庭前辅导,包括庭审流程讲解和演练、沟通辩护意见、预测庭审重点和控辩焦点,以及审前心理辅导,使当事人能够从容镇定的参与庭审,清晰表达自己的观点,不卑不亢为自己充分辩解。  


避坑指南


第一坑:传递物品、信件

根据《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》及相关规定,律师不得直接向当事人传递药品、财物、食物、手机等,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规行为,甚至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。此外,律师应避免传递未经审查的信件,尤其是涉及案件信息或可能影响案件进展的内容。


第二坑:传递信息

律师在会见过程中,经常遇到家属或当事人要求传递信息的情况,如果只是日常问候、一般的家庭事务交代,不涉及违规;但如果要求传递改变口供、毁灭或伪造证据、转移涉案财产、银行账号密码等信息的,律师应专业谨慎、依法处理。


第三坑:会见笔录

律师会见时如不作会见笔录或不认真对待记录内容,无异于给自己“挖坑”,如笔录中存在虚假记录、遗漏关键信息或未按规定制作,导致辩护工作未能有效开展,则可能引发投诉,甚至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。因此,一份完整、规范的会见笔录,是律师执业风险防范的一道安全门。


附:会见笔录模版(第一次).pdf



计点合伙人简介


黄玲昊

135 5711 3913


中共党员,专职律师,法律硕士,曾在检察院从事刑事检察工作近10年,先后担任多家国企、民企的法律顾问,在刑事辩护、企业合规、公司治理等领域执行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业务,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。